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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信息采集及资格认证工作开始

  • 发布时间:2021-05-25 浏览量:1212次
  • 因社保系统中基础信息与本人所持二代身份证信息不符,导致无法登录的待遇领取人员,需到待遇领取地社保经办机构修改信息后再进行信息采集及资格认证.
    信息采集及资格认证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人通过任何方式索取个人其他信息和财物的,市民应予以拒绝并及时报警.各级采集机构和采集工作人员对待遇领取人员采集信息应依法予以保密,确保数据安全.
    通过资格认证的待遇领取人员,将按时足额发放养老保险待遇.对规定期限内没有通过资格认证的待遇领取人员,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确认经办规程(暂行)〉的通知规定,予以暂停其养老保险待遇,待完成资格认证后,续发其养老保险待遇.
    按照关于依法诚信办理社会保险业务的通告的相关规定,参保人员失去领取待遇资格的,参保单位或家属需在15日内到经办机构办理养老保险业务的终止手续.对于不及时申报参保人员死亡信息,或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和其他手段冒领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款,除追缴冒领骗取的社会保险待遇外,并对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行为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等部门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法律责任.
    市人社部门同时请社会各界人士及全体待遇领取人员积极配合、参与监督我市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信息采集及资格认证工作,并欢迎举报死亡不报冒领养老保险待遇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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